约法三章的成语故事


约法三章

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

基本解释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

出处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


约法三章的典故

公元前206年,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,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。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,向刘邦投降。刘邦进咸阳后,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,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,免得失掉人心。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,下令封闭王宫,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,随即还军霸上。为了取得民心,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、豪杰召集起来,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:“秦朝的严刑苛法,把众位害苦了,应该全部废除。现在我和众位约定,不论是谁,都要遵守三条法律。这三条是:杀人者要处死,伤人者要抵罪,盗窃者也要判罪!”父老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。接着,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,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。百姓们听了,都热烈拥护,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。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,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、拥护和支持,最后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汉王朝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约法三章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挑三拣四 徐特立《让革命的红旗世代相传》:“他们一旦了解了过去的痛苦,就会懂得今天我们对工作挑三拣四是多么不对!”
以文乱法 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。”
明若观火 《尚书 盘庚上》:“予若观火。”宋 蔡沈集传:“我视汝情,明若观火。”
反复无常 宋 陈亮《与范东叔龙图书》:“时事反复无常,天运所至,亦看人事对付如何。”
价值连城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惠文王时,得楚和氏璧。秦昭王闻之,使人遗赵王书,愿以十五城请易璧。”
背腹受敌 《新五代史 南唐世家 李昪》:“吾无水战之具,而使淮兵断正阳浮桥,则我背腹受敌。”
不骄不躁 毛泽东《中共中央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》:“只要同志们对于军事政策(行动和作战)和团结人民的政策,不犯大错误,谦虚谨慎,不骄不躁,是完全有办法的。”
反唇相稽 汉 贾谊《治安策》:“妇姑不相说(悦),则反唇而相稽。”
居重驭轻 宋·俞文豹《吹剑录外集》:“故自三代、秦、汉迄我朝,皆以兵得天下,人主皆亲历行阵,习知武事,知居重驭轻之势。”
大包大揽 李英儒《野火春风斗古城》第四章:“他手里摇摆着酒瓶子,大包大揽地说:‘这个小姑娘,跟我投缘分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