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宋代 · 曹彦约 11 原文 和氏得荆璞,眩走数百舍。谓足奉至尊,过眼不售价。有时置箧笥,光彩忽惊夜,持归弄儿女,足以照里社。 右史殿撰吴之平挽章二首 重阳湖庄无菊走笔招赵季清黄一这登高